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组织住建行业企业申报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02-04 17:32:45
附件下载: 附件1 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申报表
附件2
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相关佐证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公司章程、机构设置、研发管理办法等相关佐证材料 3.企业前两年度在职研发人员名单和对应社保缴费清单(注明人员姓名、所属部门、职位/岗位、从事专业) 4.企业用于研发的场所及其它硬件设备的相关佐证材料;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两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未列明该年度研发费用金额的,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以上申请表和资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扫描版需整合在一个PDF文件中。
附件3 长沙市企业研发中心推荐申报类别及标准
一、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财富》世界500强企业在长沙投资设立的全球、全国或区域总部研发中心。(一)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负责人应是本领域全球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有15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其中研究生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40%或80人以上;(二)固定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具有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条件;(三)建设期内投资(包括研发和中试场所用地、房屋、设施设备、研发经费等投入)3亿元以上;(四)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领军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央企、中国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知名跨国公司在长沙投资设立的总部研发中心。(一)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负责人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有10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其中研究生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低于40%或60人以上;(二)固定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具有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条件;(三)建设期内新增投资2亿元以上;(四)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扩能升级企业研发中心:在长企业(含新引进企业)投资新建或扩建的总部研发中心。(一)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负责人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二)加大研发设备投入,扩大研发场地规模,固定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有5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三)建设期内新增投资4000万元以上;(四)建设期限不超过3年。 四、外资研发中心:由境外投资者(包活外商投资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长沙投资设立的独立法人、内部独立部门或分公司形式的创新平台。(一)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二)原则上固定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具有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条件;(三)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四)建设期限不超过3年。 五、保税研发中心:在自贸区长沙片区黄花综合保税区设立的,开展高新技术研发、高附加值的设计等活动的创新平台。(一)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全职研发及管理人员、固定的场所、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条件;(二)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设计、研发等活动;(三)建设期限不超过3年。 六、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国家级刨新平台、高校院所、院士等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共同组建的研发机构。(一)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研发体系,负责人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具有30人以上全职研发人员,国家级创新平台、高校院所、院士等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人员10人以上;(二)固定研发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具有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条件;(三)建设期内,投资2000万元以上;(四)建设期限不超过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