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关于开展近零能耗建筑测评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4-03-12 16:05:13
湘建科协〔202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科〔2023〕38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探索绿色节能低碳建设模式,大力推广应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等,决定启动开展近零能耗建筑测评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负责全国近零能耗建筑测评管理、抽查监督及受理投诉事务等工作;湖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负责湖南省近零能耗建筑测评工作的行业推广、管理及指导监督等工作;经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公布的第三方测评机构负责近零能耗建筑项目的具体测评及评审结果报送等工作。 二、测评依据 《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建筑能效标识技术标准》JGJ/T288、《近零能耗建筑测评标准》T/CABEE003等相关标准和《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近零能耗建筑测评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1)。 三、测评对象和范围 近零能耗建筑测评适用于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产能建筑等技术达标性评价。 测评项目建筑类型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测评以单栋建筑为对象,分为设计测评、竣工测评和运行测评三个阶段。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可进行设计测评,建筑物完成竣工验收后可进行竣工测评,建筑物竣工并投入使用1年后可进行运行测评。 四、测评流程 近零能耗建筑测评包含项目申报、材料审查、专家审查、评审结果报送、评审结果复核、结果公示(证书颁发)、现场抽检(追踪)七个环节。 (一)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组织测评项目申报,鼓励咨询、设计、施工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联合参与申报。申报单位应为协会会员单位。 (二)协会认证培训部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初审、项目指导及调度等。 (三)第三方测评机构按照《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近零能耗建筑测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材料审查、专家审查、评审结果报送等工作。 (四)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复核、结果公示(证书颁发)、现场抽检(追踪)等工作。 五、宣传推广 通过测评并取得证书的项目经网上公示、主流媒体宣传、各类工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推荐。 (一)纳入中国近零能耗建筑测评项目在线数据库与中国好建筑项目宣传平台,并用于《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近零能耗建筑案例集》编制,向社会公众公开。 (二)取得证书的项目同时获得中国好建筑商标-华夏好建筑宣传使用权。 (三)在“零碳/近零能耗建筑国际峰会”、“筑博会”等平台宣传推广。 (四)湖南省内已竣工项目按《“湖湘建设绿色尖峰榜”评选办法》要求,优先推荐入选“湖湘建设绿色尖峰榜”。 六、测评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测评阶段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湖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认证培训部,随时受理申报,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协会认证培训部联系。 联系人:何弯 电话:0731-89904427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8号和馨佳园2栋204
附件:附件1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近零能耗建筑测评管理办法.pdf
湖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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